2020-08-06
海上救援是指要求其他船舶在危險,無法在任何水域自救的水上救援船舶,人員,貨物和浮動財產的行為。
海上救助的報酬確定通常由雙方協商確定。如果協商失敗,則可以啟動訴訟或仲裁。確定海上救助報酬時,應考慮以下情況:
1.被搶救財產的價值,在正常情況下,打撈報酬不得超過被搶救財產的三分之一;
(二)被營救的船舶,旅客,船員,貨物,營救人員和營救船舶所承受危險的性質和程度;
3.營救人員的營救效果,無效,無報酬;
4.營救者在營救工作中所花費的時間,成本和遭受的損失;
(五)營救者為營救所采取的技術措施和技能以及所投資的營救工具;
6.救援人員或救援設備承擔的責任風險和其他風險;
7.救援人員提供的及時救援;
8.處于可用狀態的救援船和設備的效力,狀態和價值;
9.救援人員的性質。
在營救過程中,營救者自身的過失造成必須搶救的財產損失,應減少搶險報酬;如果救援人員盜竊或其他欺詐行為,應減少救援人員的報酬,甚至喪失索取報酬的權利。
營救行動完成后,營救者有權要求被營救方提供營救報酬的保證。在獲得擔保之前,救助者應對被救助財產擁有留置權。